运输局下令加航修改歧视残障者守则
原始发布日期: 2015-12-09 发布者:中和字变大 字变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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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温哥华9日加新社电)加拿大运输业监管机构批评加拿大航空公司(Air Canada)﹐指它的政策歧视残障者﹐禁止既聋又盲的残障者单独搭乘飞机。 加拿大运输局(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)下令加航正式修改指引﹐那项指引规定﹐既聋又盲的旅客必须有人陪同﹐才能搭乘班机。 运输局作出上述裁决﹐与女子莫法特(Carrie Moffatt)的投诉有关联。她在2013年9月预订温哥华-维多利亚航班机票﹐得知这项政策。 莫法特法律上属于失明、失聪﹐但她能阅读文本﹐透过电话与人沟通。加航不肯改变规则﹐她向加拿大运输局投诉。 社区法律援助协会(Community Legal Assistance Society)律师乌里米利(Amita Vulimiri)说﹕「我们第一次碰到这个问题﹐看似有人忽略问题﹐好像有人多年前制订规则﹐后来忘记了它。我们向(加航)指出这一点﹐我们诉讼差不多一年﹐他们才同意改变政策。」 加航的指引界定﹐绝对无法自立的唯一一类旅客是既聋又盲的人﹐也就是说﹐他们要结伴同行。 乌里米利说﹕「对四肢瘫痪的人﹐加航不会提出这个要求﹐对失明兼失聪者﹐却有这个要求。」 她说﹐莫法特不能独自搭乘航班﹐她要找人同行。 如果是国内航班﹐加航会免费提供额外座位﹐但国际航班不会。 在运输局4月的中期决定中﹐它认定既聋又盲的人有权独自出行﹐自己判断有没有这种能力。 它给加航12月15日的期限﹐落实政策和程序﹐培训职员﹐加航已起草新政策。 加航已提交残障政策修订版本﹐但未更新网站指引。 乌里米利说﹐据她所知﹐加航是北美洲唯一有此规定的航空公司。 她说﹐加航最终允许莫法特﹐在9月独自搭飞机出行。航空公司重新界定她的残障是失明﹐不是失聪﹐才让她单独搭乘飞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