扫黄点名27被捕者 民权专家抨警公开羞辱
原始发布日期: 2016-09-01 发布者:虫子字变大 字变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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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哈利法克斯31日加新社电)隐私和民权专家质疑,警方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报告布雷顿角(Cape Breton)扫黄行动,点名27名被捕者,那是不必要的「公开羞辱」嫌人。 加拿大公民自由联会(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)发言人达思曼(Abby Deshman) 说:「公开羞辱他人,不是我们司法系统应该鼓励的做法,你披露姓名,意图阻遏他人,听起来好像是当众羞辱别人。 「我们的司法系统有阻吓作用,但这项任务我们通常交给量刑程序。」 省法庭法官威利斯顿(Judge Brian Williston)上周否定一名被告的违宪申诉,指警方有权向媒体发表个人资料,前提是不妨碍公正审讯。 但73岁被告默瑟(John Russell Mercer)的律师辩称,警方去年9月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他当事人的身分,等于侵犯他当事人的宪章权利。 法官不同意这个说法,指警方发布的消息,仅「限于媒体和公众已掌握的资料」。 达思曼说,法官引用那样的理据,等于不承认新闻发布会的影响力,人们会留意被告。她说:「这里有细微的分别,分辨公开法庭聆讯与网上刊载资料,有什么不同,十分重要。 「光是公开人家的名字,而那些人还没有定罪,对他们的生活已有很大影响。」 她也说,假如控罪撤销,或是判定无罪,当事人声望受损,就没法修补。 警察总长麦基萨克(Peter McIsaac)断然拒绝这种说法,他说:「坦白说,我认为这不公正。对于任何类型的大型调查,我们都会举行新闻发布会。」 他说,悉尼市中心的卖淫问题严重,警方必须大规模扫荡。 哈利法克斯互联网、隐私律师弗雷泽(David Fraser)说,布雷顿角警方应在被告定罪后举行记者会。 (明报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