剽窃改过可任律师 华女被指人格良好
原始发布日期: 2016-01-02 发布者:李方字变大 字变小
![]() 多大法学院的模拟法庭。星报资料图片 多伦多大学法学院一名中国大陆女学生4年前在巨大精神压力及受严重抑郁症困扰情况下,作出学术剽窃行为而受到校方处罚,不仅数门功课被记零分,更被罚停学一年。当事人犯错后猛醒,并完成所有课程,向律师协会申请执业资格。安省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听证处最近举办听证会,准许她在达到所有专业资格的情况下登记成为律师。 当事人出生于中国书香门第,父母均为大学教授。她本人2008年在大陆完成4年本科学业并获法学士学位。在本科期间,她选修在其大学任教的一位加籍女教授的课程,并与这位多伦多大学毕业的法学教授成为好友,受其鼓励和帮助申请来加就读,于2008年9月开始在多大法学院就读法学博士课程。女教授亦返加在多大授课并担任其导师。当事人成功完成首年学业后回大陆实习工作,直到2010年9月返回多大继续上课。但此后不久,女教授意外过世,这对当事人造成重大打击,并令她感到孤单。 6门功课论文涉抄袭 当事人后成功完成法学院第二学年课程,并于2011年8月携男友回大陆省亲。其间当事人遭遇一件令她受到“创伤”的事件,感到精神倍受打击。为保护当事人及其家人,聆讯未有披露该事件详情,但指事件令当事人感到极度不开心并与家人关系紧张。她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由大陆返加继续第三学年课程,但陷入极度抑郁状态。她自述当时彻夜难眠,不得不在白天睡觉,失去上学动力和兴趣,缺席了很多课堂,精神难以集中,不能由所阅读的资料中形成自己的观点,且要花费更多时间完成功课。 当事人形容自己当时感到“一片空白”。不知自己为何为这样,也不知向何人诉说和求助。 当时她独自居住,虽然在周末与男友见面,也知道学校提供心理辅导服务,但她感到自己的压力并非来自学业,而且不想向父母、家人或男友诉说,令她感到巨大精神压力的真正原因。 由2011年秋季开始,当事人开始将其课程阅读资料中的文字原文拷贝到自己的论文中,当作自己的观点,并没有注明出处。她先后在6门功课的论文中有过这种行为,最初并没有人注意到,当事人认为或许并没有人在意,因而继续这种行为。直到2012年5月初,一位教授揭发她的行为。 聆讯庭在考虑当事人提供的多方证据及证词之后,对当事人的生活改变、对错误的认识和悔意及对自己的精神康复等,均表示满意,认为当事人现时具有良好人格,准许当事人可以登记成为律师。 ![]() 多大法学院列出成为执业律师大致要经过6个阶段。星报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报道 多大法学院当事人在当年5月2日一次会面中,向揭发她抄袭的教授作出误导性陈述,但并未被教授所接受。一周后此事上报至法学院院长办公室。在与院长及助理院长的会面中,当事人承认剽窃事实,并向校方透露她所经历的创伤事件及对她造成的精神冲击。在2012年5月30日当事人签字同意校方对其作出的处罚,包括所有她涉嫌抄袭的论文均以零分论处,论文所涉及的学科不授予学分,抄袭行为记入档案保存两年至2014年5月30日。当事人被学校处罚停学一年。 多大法学院助理院长法尔蒂(Sara Faherty)向聆讯庭提供书面证词指,多大法学院在过去5年大约处理过15宗涉及学术操守的事件。该名大陆女生事后不仅立即承认了对她的指控,并且协助校方调查、积极诚实回应校方查问,并没有试图诿过或是逃避。法尔蒂在调查过程中与当事人及其导师频繁接触,看到一个“害羞及内向”的女生,在调查时提及那些令她痛苦的回忆,感到十分不幸。她认为当事人对其错误行为的悔恨“真实且强烈”(unscripted and intense)。即使在调查仍在进行时,当事人亦因讲出真话而感到良心放松。 当事人事后亦向其大陆家人、男友坦诚错误,并向其实习的律师行辞职。且在此后一年中她积极面对自己的抑郁情绪,阅读有关压力、焦虑及抑郁的文章书籍,与家人坦诚沟通。她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同时给家人、法学院及其教授、同学造成伤害,也认识到自己在情感困扰时不应“内化”情绪,而是要积极与朋友和亲人沟通。当事人于2013年秋天重回多大法学院上课。她不仅成功完成最后一个学年的课程,并通过了律师考试及实习项目。她目前在自己先前的同学、已执业的另一位华人律师的办公室担任助理,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。 本报记者 星岛 |

